加拿大公司法院诉讼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法律基础
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2、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加拿大公司在中国投资的越来越多,加拿大公司主体资格要想在中国被承认,就要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一家央企和一家加拿大注册的公司要在中国国内合资投资一个项目,在这期间双方发生矛盾,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中国公司以违约为由起诉这家加拿大公司,要求其返回支付的费用。中国法院在受理时要求提供该加拿大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
首先需要对加拿大公司信息进行查册,即到政府登记注册部门调取该公司的信息。包括公司目前状态,注册时间,注册地址,董事信息等。
然后送省政府认证,最后再拿到中国领事馆认证。
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行为。
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等有关规定,接受领事辖区(领区)内的认证申请。
加拿大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将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律师事务所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律师或公证人公证的文件送加拿大省政府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申办认证。
办理时间在25工作日左右。